今日观察!学校噤若寒蝉,谁的翅膀被禁锢?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2 12:39:27 358 0条评论

学校噤若寒蝉,谁的翅膀被禁锢?

近年来,随着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,一些学校为了规避风险,采取了愈发谨慎的态度,对校园活动、学生言行等方面加强了管控,甚至出现了一些看似“小题大做”的举动,引发了社会对“学校越来越胆小”的担忧。

学生个性被压抑,创新精神受限?

过度谨慎的学校管理,可能会对学生个性和创造力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。在追求稳定和安全的氛围下,一些学校可能会对学生言行进行过多限制,压制学生的个性张扬,使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。此外,一些学校为了避免意外发生,可能会对校园活动进行严格管控,减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探索创新的机会,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。

应试教育思维主导,忽视学生全面发展?

一些学校“胆小”背后的原因,可能与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思维有关。为了提升升学率,部分学校过度重视考试成绩,而忽视了学生德育、体育、美育等方面的发展,也忽视了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鼓励。这种唯分数论的评价体系,容易使学生产生功利性的学习态度,抑制学生探索未知、追求真知的热情。

安全第一无可厚非,但不能矫枉过正

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,但过度追求安全却可能会适得其反。学校应该辩证地看待安全问题,在保障学生基本安全的前提下,鼓励学生进行适当的冒险和挑战,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、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,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,为学生创造展现自我、锻炼能力的机会。

营造宽容包容的校园氛围,呵护学生健康成长

学校应该摒弃“唯分数”、“唯升学”的观念,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为学生营造一个宽容、包容的校园氛围,鼓励学生独立思考、勇于创新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同时,学校也应该加强与家长、社会各界的沟通,共同构建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。

还需要追问:谁是真正的受益者?

当学校变得越来越“胆小”,谁才是真正的受益者?学生?家长?还是那些唯升学率、唯GDP的利益相关者?值得深思的是,在过度追求安全和稳定的背后,我们是否正在牺牲学生的宝贵个性和创造力,以及教育的本真目的?

结语

学校是传授知识、培育人才的场所,不应该被过度谨慎的态度所束缚。学校应该勇敢地承担起育人职责,为学生创造一个能够自由探索、勇于创新的学习环境,呵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,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2 12:39:27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子平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